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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关于推荐聘任 2022-2023学年“三全育人”学育导师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人才培养改革,学校在“书院制”育人模式下推行“三全育人”导师制,落实“三全育人”工作。根据《北京理工大学“三全育人”导师制实施细则》(学工〔2019〕69号)、《北京理工大学“三全育人”导师工作规范(暂行)》(学工〔2020〕22号)、《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育导师工作的补充细则》(学工〔2022〕23号)、《关于推荐聘任2022-2023学年“三全育人”导师的通知》,现启动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三全育人”导师(以下简称“三全导师”)推荐聘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岗位类型及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三全导师”包括学术导师、学育导师、德育导师、通识导师、校外导师、朋辈导师(学生)等六种类型。

    “三全导师”须政治立场坚定,热爱育人工作,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道德情操、扎实的专业学识,在本人工作岗位上业务能力突出,了解所指导学生专业背景,尊重学生个性。

    此次聘任范围为4位学育导师组长(班主任)、15位学育导师,推荐至明德书院担任相关工作。(注:1人不能同时担任2个及以上班级的学育导师组组长;原则上1人最多同时担任2个班级的学育导师)

    (二)学育导师岗位介绍

    学育导师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拥有良好师德师风,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业务能力突出,热爱育人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中青年教师担任。聘期为4年,过程中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的依据相关手续进行调整。主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师生导学活动,加强学生思想引领、学业指导、创新思维、能力培养和生涯规划等,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强化行为养成、拓宽视野和活跃思维,协同辅导员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处置学生危机事件。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每学年均可申报成为本年级的学育导师,原则上每位教师至多同时担任两个年级的“三全导师”。

    (三)学育导师工作要求

    学育导师是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重要力量,与其他类型的“三全育人”导师、辅导员、学育导师组长(班主任)一起构成了学校人才培养支撑体系。

    学育导师应根据个人所长,工作尽可能涵盖学生在校期间身心成长过程中的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创新创业、发展指导、心理发展和情感激励等各个方面;尤其是在学生刚入大学的过渡适应期、专业确认前期、每学期选课前期、学业压力期、职业生涯规划迷茫期等重要的时间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导学活动,全过程陪伴学生成长,满足学生个性化、多元化的成长需求。

    学育导师、学育导师组长(班主任)具工作体要求详见《关于2022-2023学年学育导师组组长选聘的补充说明》(附件1)、附件3:北京理工大学“三全育人”导师工作规范(暂行)、附件4: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育导师工作的补充细则(附件4)。

二、保障机制

    (一)工作机制

    “三全育人”导师工作协调机构设在学生工作部,专业学院负责相关组织推荐、考核结果的应用等工作,对应书院负责协同学院开展聘任、培训、考核、宣传和评优等工作。学校设立专项经费和配置工作资源,书院应最大化地提升资金和资源使用效益。

    (二)培训机制

   建立健全校院两级“三全育人”导师培训机制,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学育导师培训,指导“三全育人”导师开展育人工作。学生工作部负责开展学育导师的校级培训;书院负主责、学院负辅责,书院学院协同负责开展学育导师的院级培训。

   (三)考核机制

   学育导师的考核工作由书院、学院共同负责,考核结果提交书院学院联席会议审定。考核时间以学年为周期,一般在学年末(每年 6 月)组织开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档;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学育导师总人数的5%;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学育导师,书院应协同学院及时予以调整。

   (四)激励机制

   学院将“三全育人”导师工作作为相关教职工岗位职责的一项内容,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绩效认定,作为职称评聘、晋升、各类评优等重要依据。学校为学育导师组组长发放岗位补贴基准为每岗每月500元,每学期发放5个月;对于所负责班级人数少于15人的,按70%发放。学校每年按照“三全育人”导师总人数的5%评选优秀“三全育人”导师,并予以表彰。各书院(学院)应结合日常工作,挖掘“三全育人”导师先进典型和事迹,适时进行宣传报道。

   (五)退出机制

   “三全育人”导师因公派访学、培训、进修等原因无法继续担任的,经个人申请、推荐或聘任单位审批,可以进行调整并及时向学生工作部报备,如由学院审批的需同时向书院报备。对于因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而被撤销“三全育人”导师任职资格的,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担任“三全育人”导师。

三、报名安排

   其他相关内容请查看通知附件进一步了解。请有意愿报名的老师填写《2022-2023学年人文学院“三全育人”导师报名表》(附件2),于2022年7月18日之前发送至邮箱bitrenwen@163.com

联 系 人:颜 笑、孙 硕

联系方式:81383950   bitrenwen@163.com


附件

附件1:《关于2022-2023学年学育导师组组长选聘的补充说明》

附件2:《2022-2023学年人文学院“三全育人”导师报名表》

附件3:《北京理工大学“三全育人”导师工作规范(暂行)》

附件4:《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育导师工作的补充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