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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学生遴选办法

第一条 接收转专业的原则

转专业工作必须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实事求是,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第二条 接收转专业的依据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和《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申请人应对所申请专业确有兴趣和特长,转到所申请专业学习更有利于其发展和潜质发挥,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除外。

第三条 接收转专业的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反学校纪律、受处分记录;做人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行为记录;学习成绩合格,对拟转入专业存在浓厚兴趣,综合素质良好。本院2021级接收转专业学生,其他年级不考虑接收。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予接收转专业:

(一)正在休学的学生;

(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

(三)教育部明确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特殊学生。

第四条 接收转专业的遴选办法

(一)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及思想动态等情况及表现出的兴趣、潜质和特长综合考核,择优选拔。

(二)各专业组成不少于3名专业教师的面试团队,同时邀请1名学生辅导员参加。结合学生成绩着重考察学生的学习态度、个人兴趣与特长、自我管理与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能力。根据面试团队意见,可以要求学生留级或降级。

(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面试结果商议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四)拟接收学生名单要在学院进行初选结果公示并上报教务部。

(五)最终接收名单在学生本学期成绩全部出来后进行最终确定并上报教务部审核。

第五条 接收转专业的工作安排

(一)2022年11月26日前完成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遴选办法、工作流程以及公示方案,并上报教务部审核。

(二)12月2日前,学生通过查询学院网站或教务部网站等公示的接收计划、遴选办法了解相关可转专业信息,登录“智慧北理统一门户”—幸福北理,按照提示填写并提交转专业申请表。(人文学院接收第二志愿学生)

(三)2022年12月3日—2022年12月9日,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院通知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需向面试教师出示获奖证明材料原件。

(四)2022年12月9日将人文学院两个专业拟转入学生初选名单上报教务部,并同时在良乡校区的通知橱窗以及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9日—11日。

(五)2022年12月12日将人文学院两个专业拟转入学生初选名单上报教务部。

(六)2023年2月20日,完成转专业录取,公示正式转专业名单。

(七)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到新专业报到上课。

第六条 本遴选办法由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22年11月 25日